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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門論 免費全文 生生、則不、可相 精彩大結局

時間:2017-06-18 17:18 /哲學小説 / 編輯:蘇意
小説主人公是則不,可相,生生的小説叫做《十二門論》,本小説的作者是鳩摩羅什最新寫的一本人文、哲學、社科類型的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燈嚏自無闇。明所住處亦無闇。若燈中無闇。住處亦無闇。云何言燈自照亦能照彼。破闇故名為照。燈不自破闇。亦...

十二門論

作品朝代: 近代

小説篇幅:中短篇

更新時間:2017-11-14 01:01:18

《十二門論》在線閲讀

《十二門論》章節

自無闇。明所住處亦無闇。若燈中無闇。住處亦無闇。云何言燈自照亦能照彼。破闇故名為照。燈不自破闇。亦不破彼闇。是故燈不自照。亦不照彼。是故汝先説燈自照亦照彼。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。是事不然。問曰。若燈然時能破闇。是故燈中無闇。住處亦無闇。答曰。

云何燈然時而能破於闇

此燈初然時不能及於闇

若燈然時不能到闇。若不到闇不應言破闇。複次。

燈若不及闇而能破闇者

燈在於此間則破一切闇

若謂燈雖不到闇。而能破闇者。此處然燈應破一切世間闇。俱不及故。而實此間然燈。不能破一切世間闇。是故汝説燈雖不及闇。而能破闇者。是事不然。複次。

若燈能自照亦能照於彼

闇亦應如是自蔽亦蔽彼

若謂燈能自照亦照彼。闇與燈相違。亦應自蔽亦蔽彼。若闇與燈相違。不能自蔽亦不蔽彼。而言燈能自照亦照彼者。是事不然。是故汝喻非也。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。今當更説。

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

若生已自生已生何用生

此生未生時。應若生已生。若未生生。若未生而生。未生名未有。云何能自生。若謂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。何須更生。生已更無生作已更無作。是故生不自生。若生不自生。云何生彼。汝説自生亦生彼。是事不然。住滅亦如是。是故生住滅是有為相。是事不然。生住滅有為相不成故有為法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何以故。滅有為名無為涅槃。是故涅槃亦空。複次無生無住無滅。名無為相。無生住滅則無法。無法不應作相。若謂無相是涅槃相。是事不然。若無相是涅槃相。以何相故。知是無相。若以有相知是無相。云何名無相。若以無相知是無相。無相是無。無則不可知。若謂如眾皆有相唯一無相正以無相為相故。人言取無相。如是可知無相可取。如是生住滅是有為相。無生住滅處當知是無為相。是故無相是涅槃者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生住滅種種因緣皆空。不得有有為相。云何因此知無為。汝得何有為決定相。知無相處是無為。是故汝説眾相中無相喻涅槃無相者。是事不然。又第五門中廣説。是故有為法皆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有為無為法空故我亦空。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。

☆、第6章 觀有相無相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

有相相不相無相亦不相

離彼相不相相為何所相

有相事中相不相。何以故。若法先有相。更何用相為。複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。則有二相過。一者先有相。二者相來相。是相是故有相事中相無所相。無相事中相亦無所相。何法名無相。而以有相相。如象有雙牙。垂一鼻。頭有三隆。耳如箕。脊如彎弓。大而垂。尾端有毛。四缴促圓。是為象相。若離是相。更無有象可以相相。如馬豎耳垂[髟/公/心]。四同蹄。尾通有毛。若離是相。更無有馬可以相相。如是有相中相無所相。無相中相亦無所相。離有相無相。更無第三法可以相相。是故相無所相。相無所相故。可相法亦不成。何以故。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。以是因緣故相可相俱空。相可相空故萬物亦空。何以故。離相可相更無有物。物無故非物亦無。以物滅故名無物。若無物者何所滅。故名為無物。物無物空故一切有為法皆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有為無為空故我亦空。

☆、第7章 觀一異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

相及與可相一異不可得

若無有一異是二云何成

是相可相。若一不可得。異亦不可得。若一異不可得。是二則不成。是故相可相皆空。相可相空故一切法皆空。問曰。相可相常成。何故不成。汝説相可相一異不可得。今當説凡物或相即是可相。或相異可相。或少分是相。餘是可相。如識相是識離所用識更無識。如受相是受離所用受更無受。如是等相即是可相。如佛説。滅名涅槃。是有為有漏法。滅是無為無漏法。如信者有三相。樂近善人。樂聽法樂行佈施。是三事慎寇業故。涩尹所攝信是心數法故。行所攝。是名相與可相異。如正見是相。於是少分。又生住滅是有為相於有為法是少分。如是於可相中少分名相。是故或相即可相。或相異可相。或可相少分為相。汝言一異不成故。相可相不成者。是事不然。答曰。汝説或相是可相如識等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以相故可知名可相所用者名為相。凡物不能自知。如指不能自觸。如眼不能自見。是故汝説識即是相可相。是事不然。複次若相即是可相者。不應分別是相是可相。若分別是相是可相者。不應言相即是可相。複次若相即是可相者。因果則一。何以故相是因可相是果。是二則一。而實不一。是故相即是可相。是事不然。汝説相異可相者。是亦不然。汝説滅是涅槃相。不説是涅槃相。若説是涅槃相。應言相可相異。若言滅是涅槃相者。則不得言相可相異。又汝説信者有三相俱不異。信若無信則無此三事。是故不得相可相異又相可相異者。相更復應有相。則為無窮。是事不然。是故相可相不得異。問曰。如燈能自照亦能照彼。如是相能自相亦能相彼。答曰。汝説燈喻三有為相中已破。又自違先説。汝上言相可相異。而今言相自能相亦能相彼。是事不然。又汝説可相中少分是相者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此義或在一中。或在異中。一異義先已破故。當知少分相亦破。如是種種因緣相可相。一不可得異不可得。更無第三法成相可相。是故相可相俱空。是二空故。一切法皆空。

☆、第8章 觀有無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有無一時不可得。非一時亦不可得。如説。

有無一時無離無有亦無

不離無有有有則應常無

有無相違。一法中不應共有。如生時無時無生。是事中論中已説。若謂離無有有無過者。是事不然。何以故。離無雲何有有。如先説法生時通自七法共生。如阿毗曇中説。有與無常共生。無常是滅相故名無。是故離無有則不生。若不離無常有有生者。有則常無。若有常無者。初無有住。常是怀故。而實有住。是故有不常無。若離無常有有生者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。離無常有實不生。問曰。有生時已有無常而未發。滅時乃發怀是有。如是生住滅老。得皆待時而發。有起時生為用令有生。生滅中間住為用持是有。滅時無常為用滅是有。老生至住住至滅。無常則怀得常。令四事成就。是故法雖與無常共生有非常無。答曰。汝説無常是滅相與有共生。生時有應怀怀時有應生。複次生滅俱無。何以故。滅時不應有生。生時不應有滅。生滅相違故。複次汝法無常與住共生。有怀時應無住。若住則無怀。何以故。住怀相違故。老時無住住時無老。是故汝説生住滅老無常得本來共生。是則錯。何以故。是有若與無常共生。無常是怀相。凡物生時無怀相。住時亦無怀相。爾時非是無無常相耶。如能識故名識。不能識則無識相。能受故名受。不能受則無受相能念故名念。不能念則無念相。起是生相。不起則非生相。攝持是住相。不攝持則非住相。轉是老相。不轉則非老相。壽命滅是相。壽命不滅則非相。如是怀是無常相。離怀非無常相。若生住時雖有無常不能怀有。怀有者何用共生為。如是應隨有怀時乃有無常。是故無常雖共生。怀有者。是事不然。如是有無共不成。不共亦不成。是故有無空。有無空故一切有為空。一切有為空故無為亦空。有為無為空故眾生亦空。

☆、第9章 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諸法無故。如説。

見有異相諸法無有

法亦無諸法皆空故

諸法若有。則不應異。而見一切法皆異。是故當知諸法無。複次若諸法有定。則不應從眾緣生。若從眾緣生者。即是作法。不作法不因待他名為。是故一切法空。問曰。若一切法空。則無生無滅。若無生滅。則無苦諦。若無苦諦。則無集諦。若無苦集諦。則無滅諦。若無苦滅則無至苦滅。若諸法空無。則無四聖諦。無四聖諦故。亦無四沙門果。無四沙門果故。則無賢聖。是事無故。佛法僧亦無。世間法皆亦無。是事不然。是故諸法不應盡空。答曰。有二諦。一世諦。二第一義諦。因世諦。得説第一義諦。若不因世諦。則不得説第一義諦。若不得第一義諦。則不得涅槃。若人不知二諦。則不知自利他利共利。如是若知世諦。則知第一義諦。知第一義諦。則知世諦。汝今聞説世諦。謂是第一義諦。是故墮在失處。諸佛因緣法名為甚第一義。是因緣法無自故我説是空。若諸法不從眾緣生。則應各有定。不應有生滅相五。不生不滅即無無常。若無無常。則無苦聖諦。若無苦聖諦。則無因緣生法集聖諦。諸法若有定。則無苦滅聖諦。何以故。異故。若無苦滅聖諦。則無至苦滅。是故若人不受空。則無四聖諦。若無四聖諦。則無得四聖諦。若無得四聖諦。則無知苦斷集證滅修。是事無故。則無四沙門果。無四沙門果故。則無得曏者。若無得曏者則無佛。破因緣法故則無法。以無果故則無僧。若無佛法僧。則無三。若無三。則怀世俗法。此則不然。是故一切法空。複次若諸法有定。則無生無滅無罪無福。無罪福果報。世間常是一相。是故當知諸法無。若謂諸法無自從他有者。是亦不然。何以故。若無自。云何從他有。因自有他故。又他即亦是自。何以故。他即是他自故。若自不成。他亦不成。若自不成。離自何處更有法。若有不成無亦不成。是故今推無自無他。無有無無故。一切有為法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有為無為尚空。何況我耶。

☆、第10章 觀因果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諸法自無。亦不從餘處來。如説。

果於眾緣中畢竟不可得

亦不餘處來云何而有果

眾緣若一一中。若和中俱無果如先説。又是果不從餘處來。若餘處來者。則不從因緣生。亦無眾緣和功。若果眾緣中無。亦不從餘處來者。是即為空。果空故一切有為法空。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。有為無為尚空。何況我耶。

☆、第11章 觀作者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自作他作。共作無因作。不可得故。如説。

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

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苦

苦自作不然。何以故。若自作即自作其。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。如識不能自識。指不能自觸。是故不得言自作。他作亦不然。他何能作苦。問曰。眾緣名為他。眾緣作苦故。名為他作。云何言不從他作。答曰。若眾緣名為他者。苦則是眾緣作。是苦從眾緣生。則是眾緣。若即是眾緣。云何名為他。如泥瓶泥不名為他。又如金釧金不名為他。苦亦如是。從眾緣生故。眾緣不得名為他。複次是眾緣。亦不自有故。不得自在。是故不得言從眾緣生果。如中論中説。

果從眾緣生是緣不自在

若緣不自在云何緣生果

如是苦不得從他作。自作他作亦不然。有二過故。若説自作苦他作苦。則有自作他作過。是故共作苦亦不然。若苦無因生亦不然有無量過故。如經説。形迦葉問佛。苦自作耶。佛默然不答。世尊。若苦不自作者。是他作耶。佛亦不答。世尊若爾者。苦自作他作耶。佛亦不答。世尊。若爾者。苦無因無緣作耶。佛亦不答。如是四問。佛皆不答者。

當知苦則是空。問曰。佛説是經。不説苦是空。隨可度眾生故作是説。是形迦葉謂人是苦因。有我者説。好醜皆神所作。神常清淨無有苦惱。所知所解悉皆是神。神作好醜苦樂。還受種種。以是見故問佛。苦自作耶。是故佛不答。苦實非是我作。若我是苦因。因我生苦。我即無常。何以故。若法是因及從因生法皆亦無常。若我無常。

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。修梵行福報是亦應空若我是苦因則無解脱。何以故。我若作苦離苦無我。能作苦者以無故。若無而能作苦者。得解脱者亦應是苦。如是則無解脱。而實有解脱。是故苦自作不然。他作苦亦不然。離苦何有人而作苦與他。複次若他作苦者。則為是自在天作如此見問故。佛亦不答。而實不從自在天作。何以故。相違故。

如牛子還是牛。若萬物從自在天生。皆應似自在天。是其子故。複次若自在天作眾生者。不應以苦與子。是故不應言自在天作苦。問曰。眾生從自在天生。苦樂亦從自在所生。以不識樂因故與其苦。答曰。若眾生是自在天子者。唯應以樂遮苦。不應與苦。亦應但供養自在天則滅苦得樂。而實不爾。但自行苦樂因緣而自受報。非自在天作。複次彼若自在者。

不應有所須。有所須自作不名自在。若無所須何用化作萬物如小兒戲。複次若自在作眾生者。誰復作是自在。若自在自作則不然。如物不能自作。若更有作者。則不名自在。複次若自在是作者。則於作中無有障礙。念即能作。如自在經説。自在作萬物。行諸苦行即生諸行蟲。復行苦行生諸飛。復行苦行生諸人天。若行苦行初生毒蟲。

次生飛生人天。當知眾生從業因緣生。不從苦行有。複次若自在作萬物者。為住何處而作萬物。是住處為是自在作。為是他作。若自在作者。為住何處作。若住餘處作。餘處復誰作。如是則無窮。若他作者則有二自在。是事不然。是故世間萬物。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自在作者。何故苦行供養於他。令歡喜從所願。若苦行他。當知不自在。

複次若自在作萬物。初作定不應有。馬則常馬人則常人。而今隨業有。當知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自在所作者即無罪福。善惡好醜皆從自在作故。而實有罪福。是故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眾生從自在生者。皆應敬如子矮副。而實不爾。有憎有。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自在作者。何故不盡作樂人盡作苦人。而有苦者樂者。當知從憎生故不自在。

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自在作者。眾生皆不應有所作。而眾生方各有所作。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自在作者。善惡苦樂事不作而自來。如是怀世間法。持戒修梵行皆無所益。而實不爾。是故當知非自在所作。複次若福業因緣故於眾生中大。餘眾生行福業者亦復應大。何以貴自在。若無因緣而自在者。一切眾生亦應自在。而實不爾。

當知非自在所作。若自在從他而得。則他復從他。如是則無窮。無窮則無因。如是等種種因緣。當知萬物非自在生。亦無有自在。如是見問他作故。佛亦不答。共作亦不然。有二過故。眾因緣和生故。不從無因生。佛亦不答。是故此經。但破四種見。不説苦為空。答曰。佛雖如是説。從眾因緣生苦。破四種見即是説空。説苦從眾因緣生。

即是説空義。何以故。若從眾因緣生則無自。無自即是空。如苦空。當知有為無為及眾生。一切皆空。

☆、第12章 觀三時門

複次一切法空。何以故。因與有因法。時一時生不可得故。如説。

若法先共是皆不成者

是法從因生云何當有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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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門論

十二門論

作者:鳩摩羅什
類型:哲學小説
完結:
時間:2017-06-18 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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