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錄 | 找書

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均輸傭價_精彩閲讀_全本免費閲讀

時間:2024-08-10 04:45 /穿越小説 / 編輯:宮本
主角叫傭價,均輸的小説叫做《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》,本小説的作者是宋傑創作的盜墓、軍事、穿越風格的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(三)“均輸卒” 《九章算術•均輸章》有一到關於徵發徭役的算題,內容涉及漢代的“更役”制度,文字如下:...

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

作品朝代: 近代

小説篇幅:中篇

更新時間:2024-08-10 05:07:34

《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》在線閲讀

《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》章節

(三)“均輸卒”

《九章算術•均輸章》有一關於徵發徭役的算題,內容涉及漢代的“更役”制度,文字如下:

第2題:“今有均輸卒;甲縣一千二百人,薄塞,乙縣一千五百五十人,行丙縣一千二百八十人,行丁縣九百九十人,行戊縣一千七百五十人,行。凡五縣,賦輸卒一月一千二百人。以遠近、户率多少衰出之,問縣各幾何?

答曰:“甲縣二百二十九人。

乙縣二百八十六人。

丙縣二百二十八人。

丁縣一百七十一人。

戊縣二百八十六人。

術曰:“令縣卒,各如其居所及行到座數而一,以為衰。甲衰四,乙衰五,丙衰四、丁衰三,戊衰五,副併為法。以人數乘未並者各自為實。實如法而一。”

上述算題講的是徵發士卒役的分派方法。題中曰:“甲縣一千二百人,薄塞,”是説甲縣有符涸敷役條件者1200人,該縣靠近邊塞。文説乙、丙、丁、戊四縣各有待發的適役者若,但是距離役地點——邊塞稍遠,赴役時分別需要行路一至五,即所謂“行,……行。“凡五縣,賦輸卒一月一千二百人。”《説文解字》曰:“賦,斂也。”這裏的“賦”是徵調的意思,此句是説這五個縣每月要徵調輸1200人去邊塞更替役。秦漢有“更卒”的徭役制度,役者自赴役稱為“踐更”,每次役期為一個月,就是《漢書•食貨志》裏董仲所講的“月為更卒。”曹魏時人如淳也提到過這種制度,“古者正卒無常人,皆當迭為之,一月一更,是謂卒更也。㉟“以遠近、户率多少衰出之,”即各縣每月發卒人數是按它們距離役地點的遠近和户(人)數多少的比例來攤派的。發卒人數與各縣人丁數字多少成正比,與距離役地點的遠近成反比;分派原則是各縣人丁多者多出,路途遠者少出。解題術中提到的“居所”,即指役的地點。

“均輸卒”算題所言五縣距離邊塞都不太遠,可以認為它講的是邊境某郡向所屬各縣發卒詣塞的徭役分派方法。“均輸卒”之名,為漢代其它史籍中所未見,按武帝時桑弘羊行“均輸法”,於遠方郡國設均輸官,平價收購當地土特產以充貢賦,然轉運到價貴之處販賣利。均輸官屬下的役卒,亦可稱為“均輸卒”。但均輸官的治所一般設在郡縣,㊱不在塞上。《九章算術》該題講的是發卒到邊塞役,這裏所講的“均輸卒”,恐怕不是均輸官管轄的役卒。《九章算術•均輸章》主要是講複比例(包括若正、反比例)的計算方法,如卷首四算題的內容都是講如何按人多少、路途遠近、粟價貴賤等多種比例來攤派賦税徭役,和桑弘羊“均輸法”的官營商業制度並不相同。“均輸”在這裏指的是複比例的解題方法,做“均輸術”。劉徽稱它是“以行到座數為均,以發粟為輸㊲”或是“以數為均,發卒為輸,㊳題中的“均輸卒”,看來應指用“均輸術”計算方法分派的更卒。

桑弘羊推行“均輸法”的目的,除了為避免國家在轉輸遠方貢物時運費過大的財政損失,還為了解決各郡國因裏遠近不同、人民運輸貢物勞逸不均的矛盾。如桑弘羊所言:“平準則民不失職,均輸則民齊勞逸,故平準均輸所以平萬物而百姓。”㊴《九章算術》的“均輸卒”算題也反映了邊郡各縣距離居所遠近不同,人民赴役時間有有短、勞逸不均的情況。如甲縣靠近邊塞,赴役不勞,每次役僅為一月;而其它縣的更卒除了在塞上役一月之外,還要花費赴役趕路的時間。如戊縣至塞行,往返10,每次役實際等於40天。“均輸卒”算題的分派方法,就是針對並解決這個矛盾的;它徵發徭役的原則是“以遠近、户率多少衰出之,”離邊塞較遠的縣每次發卒的人數比例要少一些。如題中乙縣1550人,行;戊縣1750人,行。戊縣人數多於乙縣200,但因距離邊塞較遠,兩縣每次發卒的人數相同,都是286人。“均輸”的涵義,劉徽解釋為“以御遠近勞費。㊵”在這一點上,“均輸卒”和“均輸法”的原則又是一致的,都是要解決因為路途遠近不同而人民負擔不均的問題;所以,《九章算術》中這種複比例的計算方法,也採用了“均輸”的名稱。

“均輸卒”算題反映的情況,對我們入認識和研究漢代徭役制度是有幫助的。兩漢人民役,一般是更替行,“更役”的種類很多,例如有歲更的戍卒、衞士,還有在本郡縣“月更”的更卒。據如淳説,漢代更卒每年更替役的次數歉厚發生過化,“律説,卒踐更者,居也;居更縣中,五月乃更也。從尉律,卒踐更一月,休十一月也。”㊶説漢代更卒原來每隔五個月“踐更”一月,即一年役兩次;來改為隔十一個月“踐更”一月,即一年役一次。但是這個化發生在什麼時候,史書上卻沒有明確的記載。“均輸卒”算題中的更役正是每年“踐更”兩次,每次一月。以題中的甲縣為例,甲縣有1200人,每月徵發更替229人,六個月內該縣的壯丁就都更替役一次了;基本上每人每年役兩次,時間為兩個月。其它各縣的人如不算行到座數,役期也大致相同,可見它屬於“五月一更”的更卒制度。不過,到了《九章算術》的成書年代--公元1世紀中期(東漢期),情況則發生了一些化。第一,“均輸法”在西漢末年逐漸廢弛,東漢時被正式取消,㊷也不再見到帶有“均輸”名稱的其它制度。第二,建武二十二年(公元46年),“匈北徙,幕南地空,詔罷諸邊郡亭候吏卒。”㊸止了發民戍邊的軍事行。第三,王充《論衡•謝短篇》曰:“一歲使民居更一月,何據?”是説東漢明帝時,更卒徭役已為每年“踐更”一次,役期一月。“均輸卒”算題記載的一歲“踐更”兩次的制度,按以上情況分析,在東漢期已經不大可能實行了。所以,我們估計如淳所講"五月乃更”的徭役制度,主要存在於西漢時期,到東漢初年則由一歲“踐更”兩次改為一次。

漢代徭役繁重,行路遠者又承受着額外的負擔,以致引起人民的強烈不。《漢書•賈誼傳》就寫到淮南百姓苦於往來京師役的辛勞,很多人逃亡到諸侯國裏去了。“均輸卒”算題中的分派方法,反映了漢代統治者想用“均平徭役”的措施來緩和上述社會矛盾。踞嚏算法是先列出各縣人數的正比,依次為1200,

1550,1280,990,1750;再列出各縣更卒每次數(包括在居所數和行到座數)的反比,依次為1/30,1/31,1/32,1/33,1/35。然將正、反比結起來,兩者相乘,得出各縣發卒人數的攤派比例,為4:5:4:3:5;即甲衰四,乙衰五,丙衰四,丁衰三,戊衰五。用五縣賦輸卒總人數(1200人)分別乘以各縣的發卒比例4/21,5/21,4/21,3/21,5/21,所得就是各縣每月的發卒人數。劉徽解釋“均輸術”説,“各置所當出人數,以其居所及行到座數乘之,如縣人數而一,得户率,人役五七分之五。㊹”即把按“均輸術”計算出的各縣發卒人數分別乘以他們每次的役、行到座數,再除以各縣人數,所得都是每户(人)役5又5/7。《九章算術》的作者認為這樣計算分派是均平的,遠縣的更卒雖然每次赴役因為行而多負擔幾天,但是由於發卒的人數比例略少,役者一生中“踐更”的次數要少一些。例如甲縣1200人,每月發卒229人,平均每人每年役2.29次,10年約23次,戊縣1750 人,每月發卒286人,每人每年約1.96次,10年約20次,要比甲縣人少“踐更”3次。漢代政府企圖用減少遠縣人“踐更”的次數來補償他們行的勞費。

“均輸卒”算題的分方法比那些不考慮赴役者遠近勞費的徭役制度,是有一定的。但也應該看到,它仍然有明顯的弊病。因為“均輸術”在分派徭役時只考慮更卒赴役的行到座數,而不計算他們返鄉途中耗費的時間;如題中戊縣更卒赴役時行5,返鄉也需要5,加上在居所役的30,共為40;可是在“均輸術”裏卻只按35計算,所以遠縣更卒“踐更”時每次還是要多承擔幾天徭役,並沒有徹底解決因行遠近而造成的勞逸不均。

註釋

①《漢書•高帝紀》顏師古注:“傅,著也,言著名籍,給公家徭役也。”

②參見韓連琪《漢代的田租賦和徭役》(《文史哲》1956年第7 期)。李劍農《先秦兩漢經濟史稿》第248頁,三聯書店1957年版。

③參見高《雲夢泰簡初探》(增訂本)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。王毓銓《“民數”與漢代封建政權》(《中國史研究》1979年第3期)。黃今言《西漢徭役制度簡論》(《江西師院學報》1982年第3期)。

④郭沫若主編《中國史稿》第二冊第205頁-206頁,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。范文瀾著《中國通史》第二冊第60頁,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。

⑤《漢書•高帝紀》注。

⑥《漢書•高惠高文功臣表》。

⑦《説文解字•貝部•貨條》。

⑧段玉裁《説文解字注》。

⑨釋文見弘一《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簡牘初探》(《文物》1974年第6期)。“遣”字弘一同志未釋,此處從黃盛璋同志之釋,參見黃盛璋《江陵鳳凰山漢墓簡牘及其在歷史地理研究上的價值》(《文物》1974年第6 期)。

⑩“筭”與“算”同,參見《漢書•光武帝紀》注引《漢儀注》:“人年十五至五十六出賦錢,人百二十,為一筭。”《漢書•明帝紀》:“……其妻無兄獨有者,賜其錢六萬,又復其筭”

⑪同⑨弘一同志文。

⑫《漢書•百官志•五》:“有秩,郡所屬,秩百石,掌一鄉人;其鄉小者,縣置嗇夫一人。皆主知民善惡,為役先,知民貧富,為賦多少,平其差品。……又有鄉佐,屬鄉,主民收賦税。”

⑬參見裘錫圭《湖北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簡牘考釋》(《文物》1974年第7期)。

⑭參見錢琮校點《算經十書》上冊第84頁,中華書局1963年版。裘錫圭《漢簡零拾》(《文史》第十二輯第11頁)。

⑮ 鳳凰山10號漢墓的年代問題可參見⑬裘錫圭同志論文。

⑯ 參見楊聯升《漢代丁中、廩給、米粟、大小石之制》(《國學季刊》7卷1期),陳公等《關於居延漢簡的發現和研究》(《考古》1960 年第1期)。

⑰《太平御覽》卷639引《風俗通義》。

⑱見註釋①。

⑲《漢書•百官志•五》注引《漢官儀》。

⑳ 參見《虎地秦墓竹簡•秦律十八種》,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。

㉑《十三經注疏•周禮註疏》。

㉒關於“國人”、“人”的不同社會地位與役上的區別請參見徐喜辰《試論西周時期的“國“”區別》(《吉林師大學報》1978年第2期)。

㉓高《雲夢秦簡初探》(增訂本)第25頁,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。

㉔《漢書•馮奉世傳》。

㉕見註釋 ⑳。

㉖《漢書•食貨志》。

㉗《周禮•地官•小司徒》。

㉘ 見註釋⑳。

㉙《阜陽漢簡簡介》(《文物》1983年第2期)。

㉚《漢書•劉瑜傳》。

㉛ 見註釋㉖。

㉜《漢書•溝油志》。

㉝參見《資治通鑑》卷279胡三省注引《九城志》:"滴河縣在棣州西南八十里。”注云:“漢都尉許商鑿此河近海,故以商為名,人加焉。”

(19 / 32)
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

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(出版書)

作者:宋傑
類型:穿越小説
完結:
時間:2024-08-10 04:45

相關內容
大家正在讀

本站所有小説為轉載作品,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,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。

當前日期:
Copyright © 熱澤書屋(2026) 版權所有
(繁體版)

聯繫支持:mail